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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下半年宁波软考报名通知

2022-09-01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2年下平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市)经信局、人力社保局,有关开发区经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计考办[2022]1号)要求,现就2022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宁波考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考点设置及开考资格

2022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于11月5日、6日举行,考点设在宁波市。开考级别与专业资格名称、考试科目详见《2022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日程表》(附件)。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按照《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格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06号)精神,为防范人员跨地区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报考人员须选择现工作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不在我市工作上学或居住的人员,不得在我市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考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5日10:00至8月31日16:00

2.相关要求:2022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宁波考区采取网上报名的办法。在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登录宁波软考网(www.nbrkb.net),通过“考试报名”进入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www.ruankao.org.cn)“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网上报名平台”,机构名称选择“宁波”,按报名系统的要求,如实完整输入本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和在宁波居住、工作、学习的相关证明材料。

照片上传前需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电子照片进行处理,电子照片供参加考试和制作合格证书使用。

相关证明材料为以下三项中任意一项:

(1)宁波市居住的证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居住证、户口薄或其他足以证明报考人员在宁波市居住的证明材料。

(2)宁波市在校学生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一学信档案-在线验证报告下载PDF文件)

(3)宁波市社保证明: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间连续三个月的宁波市社保证明(登录支付宝“浙里办”一社保服务—社保证明打印下载PDF文件)。

报名提交后,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期间再次登录以确认是否审核通过,如审核未通过,按提示内容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直至系统提示审核通过。报名截止后将无法提交信息。

考试不设补报名,在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准确、完整、真实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如因报考人员错填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错选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考区)、错传照片等原因,造成参加考试、通信联络、考试成绩、证书制发与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二)缴费

1.缴费时间:2022年8月25日11:00至9月1日16:00

2.收费标准:考试收费标准按浙价费[2010]258号文件规定,高级资格考试每人210元;中级资格和初级资格(信息处理技术员除外)考试每人140元;信息处理技术员(上机考试)资格考试每人170元。

3.相关要求:报名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缴费,已通过审核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名资格。网上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不得修改报考信息。缴爱成功即完成报名所有手续,不再受理退费申请。缴费电子发票的领取方式在宁波软考网另行通知。

(三)打印准考证

1.打印时间:2022年10月31日10:00至11月4日16:00

2.相关要求: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通过登录报名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视为放弃考试报考人员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关于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操作流程及具体要求,详见报名系统中相关说明。

四、考试相关规定

(一)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纸质准考证、浙江“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以下简称“行程卡”)绿码、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经现场测温37.3℃以下、无相关症状方可入场参加考试。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和措施,详见考前公布的《2022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宁波考区疫情防控考生告知书(含考生个人健康承诺书)》。

由于疫情的不确定性,疫情防控考生告知书将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报考人员因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而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基础知识(除信息处理技术员外)、综合知识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应用技术(除信息处理技术员外)、案例分析、论文科目均为主观题,用黑色签字笔在规定的答题纸上书写作答;信息处理技术员基础知识和应用技术两个科目均在计算机上进行。

(三)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不得以提交不实信息、伪造报名材料等不正当手段来获取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严禁将手机以及其他有收发和存储式功能的电子设备、通讯工具、计算器和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带出考场。

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卷的甄别和认定,被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报考人员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答卷雷同,一旦认定,双方均取消考试成绩。

报考人员有以上行为或有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与准考证一同打印)的,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给予取消考试成绩、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四)职业资格考试严格执行考培分离政策,国家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报考人员请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轻信培训机构虚假宣传。

五、成绩公布和证书制发

考试成绩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统一公布,可通过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和宁波软考网查询。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自2022年度起,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一次性通过规定科目考试,获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相应级别证书。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合格人员文件后,考试合格人员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栏目,根据证书上线进度安排自主下载打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电子合格证明,该证明在省内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用。在人社部下发资格证书后,考试合格人员可在网上选择纸质证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

六、其他有关事项

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社会影响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考试实施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认真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和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根据《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3]39号):通过考试取得初级资格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取得中级资格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取得高级资格可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用人单位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关于推进工程领域职称社会化评价改革的意见》(浙人社发[2018]128号)等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从获得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实施全国统一考试后,不再进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相应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有关考试大纲、教程和辅导用书信息,可在浙江软件考试网“教材订购”栏目查询。

七、联系方式

宁波市计算机软件考试办公室,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901号报业传媒大厦A座北楼8楼8B15室;邮编:315040;电话:0574-89183463;网址:www.nbrkb.net:E-MAIL:rkb@nbi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