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战干货|如何让我们不再“害怕”项目变更?
2024-10-08一提到项目变更,很多人都觉得很害怕,比如客户增加需求了,客户要求交付时间提前了,项目团队人员离职,项目成员被抽调去做别的项目等等。这些原因千奇百怪,处理麻烦,耗时耗力,总觉得变更一波接一波,没有尽头,项目肯定要延期了。
虽说项目变更无法避免,但是我们碰到了,总是要去积极地面对,去解决。项目变更就像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之所以我们害怕,根本原因是我们没有正确掌握项目变更管理的精髓。
遇到这些变更问题后,我们需要静下心来去仔细分析项目变更的深层次原因。
我们都知道,由于项目具有逐渐完善的基本特性,这意味着早期的共识会随着项目的进行,对项目有不断深入的理解,作业过程与预先的计划发生变化是必然的。如果持续按照项目早期的定义开展,很难保质保量地交付项目,因而变更控制必不可少。变更可能是对交付物的需求发生的变化,也可能是项目范围或是项目的资源、进度等执行过程发生的变化。变更的常见原因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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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范围(成果)定义的过失或者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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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范围(工作)定义的过失或者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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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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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风险的紧急计划或回避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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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执行过程与基准要求不一致带来的被动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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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事件。
我们找到了项目变更具体原因(为什么)后,接下来我们就要考虑做哪些内容了(做什么)。
(1)基准管理
基准是变更的依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基准计划确定并经过评审后(通常用户应参与部分评审工作),建立初始基准。此后每次变更通过评审后,都应重新确定基准。
(2)变更控制流程化
建立或选用符合项目需要的变更管理流程,所有变更都必须遵循这个控制流程进行控制。流程化的作用在于将变更的原因、专业能力、资源运用方案、决策权、干系人的共识、信息流转等元素有效综合起来,按科学的顺序进行。
(3)明确组织分工
至少应明确变更相关工作的评估、评审、执行的职能,常见有如下角色和职责。一般包含变更控制委员会、变更管理负责人、变更请求者、变更实施者、变更顾问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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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控制委员会(CCB),由主要项目干系人代表组成的一个正式团体,它是决策机构,不是作业机构,通过评审手段决定项目基准是否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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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管理负责人,也称变更经理,通常是变更管理过程解决方案的负责人,负责整个变更过程方案的结果和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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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请求者,需要具备理解变更过程的能力要求,识别并提出变更需求。原始变更方可以是任何项目团队成员、干系人或相关方,这里的变更请求者更多都是项目变更需求扎口人,统一收集和识别变更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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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实施者,需要具备执行变更方案的技术能力,按照批准的变更计划实施变更的内容(包括必要时的恢复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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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顾问委员会,在紧急变更时,可以对被授权者行使审批权限;定期听取变更经理汇报,评估变更管理执行情况,必要时提出改进建议等。
(4)与干系人充分沟通
须征求项目重要干系人的意见,获得对项目变更的支持。
(5)变更的及时性
变更宜早不宜晚,只做必须要变更的。越在项目早期,项目变更的代价越小,随着项目的开展,项目变更的代价就会越来越大。
由于变更可能带来连锁反应,所以可做可不做的,尽量不做。可以考虑放到后续合作需求池中。
(6)评估变更的可能影响
变更的来源是多样的,既需要完成对客户可视的成果、交付期等变更操作,还需要完成对客户不可视的项目内部工作的变更,如实施方的人员分工、管理工作、资源配置等。
(7)妥善保存变更产生的相关文档
确保其完整、及时、准确、清晰,适当时可以引入配置管理工具。
我们知道了哪些内容了(做什么),最后就要考虑怎么做项目变更(如何做)。
做项目变更的操作流程依次为如下图所示:
图源:作者
(1)变更申请
变更的提出应当及时以正式方式进行,并留下书面记录。变更的提出可以是各种形式,但在评估前应以书面形式提出。项目的干系人都可以提出变更申请,但一般情况下都需要经过指定人员进行审批,一般项目经理或者项目配置管理员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以及对变更申请的初审。
(2)对变更的初审
变更初审的目的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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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变更提出方施加影响,确认变更的必要性,确保变更是有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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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校验,完整性校验,确保评估所需信息准备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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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干系人间就提出供评估的变更信息达成共识等。
变更初审的常见方式为变更申请文档的审核流转。
变更初审,我们根据常见的三大变更分类(项目计划变更、项目范围变更和项目预算变更),有单独的流程规范:
图源:作者
项目计划(延期)变更:项目经理需提前上报并通过项目归属产研领导决策后,方可与客户方沟通延期事宜,待客户方决策人确认同意后,方可同意延期,并在项目管理系统提交项目计划变更申请。
项目范围(SOW)变更:如不涉及预算变更,项目经理需提前上报并通过项目归属产研领导决策,待客户方决策人确认同意后,方可变更并同步通知PMO;如涉及预算变更,则遵循预算变更流程通过项目归属产研领导和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变更。
项目预算变更:项目经理(PM)和项目管理办公室(PMO)依据合同内容判断变更来源,根据项目组内部原因和客户原因两种情况分别遵循以下两种流程。
项目预算变更(内部原因):由于项目组内部原因(如前期工作量评估偏差)导致的预算增加,需遵循此流程决策后,方可增加预算。
项目预算变更(外部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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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提出新的增项需求或变更需求范围,导致项目成本增加时,需销售发起新的《成本预测表》报批、并与客户签署新的补充协议后,项目组方可正式开展新的项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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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按新的补充协议和对应的成本预测表,新提项目管理系统自提自解决需求,纳入原有项目。
(3)变更方案论证
变更方案的主要作用,首先是对变更请求是否可实现进行论证,如果可能实现,则将变更请求由技术要求转化为资源需求,以供变更控制委员会(CCB)决策。常见的方案内容包括技术评估和经济与社会效益评估,前者评估需求如何转化为成果,后者评估变更方面的经济与社会价值和潜在的风险。
对于一些大型的变更,可以召开相关的变更方案论证会议,通常需要由变更顾问委员会(相关技术和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进行相关论证,并将相关专家意见作为项目变更方案的一部分,报给项目变更控制委员会(CCB)作为决策参考。
(4)变更审查
变更审查是项目所有者根据变更申请及评估方案,决定是否变更项目基准。评审过程常包括客户、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等。审查通常是文档、会签形式,重大的变更审查可以包括正式会议形式。
审查过程应注意分工,项目投资人虽有最终的决策权,但通常技术上并不专业。所以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将专业评审、经济评审分开,对涉及项目目标和交付成果的变更,客户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应放在核心位置。
(5)发出通知并实施变更
评审通过后,意味着基准的调整,同时确保变更方案中的资源需求及时到位。基准调整包括项目目标的确认,最终成果、工作内容和资源、进度计划的调整。需要强调的是:变更通知不只是包括项目实施基准的调整,更要明确项目的交付日期,以及成果对相关干系人的影响。如变更造成交付期的调整,应在变更确认时发布,而非在交付前公布。
(6)实施监控
变更实施的监控,除了调整基准中涉及变更的内容外,还应当对项目的整体基准是否反映项目实施情况负责。
通过监控行动,确保项目的整体实施工作是受控的。变更实施的过程监控,通常由项目经理负责基准的监控。变更控制委员会(CCB)监控变更的主要成果、进度里程碑等,也可以通过监理单位完成监控。通过对变更实施的监控,确认变更是否正确完成,对于正确完成的变更,需按配置管理计划中定义的配置控制范围,纳入配置管理系统中。
(7)效果评估
变更评估的关注内容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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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依据是项目的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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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变更的初衷来看,变更所要达到的目的是否已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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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变更方案中的技术论证、经济论证内容与实施过程的差距并推动解决。
(8)变更收尾
变更收尾是判断发生变更后的项目是否已纳入正常轨道。配置基准调整后,需要确认的是资源配置是否及时到位,若涉及人员的调整,则需要更加关注。变更完成后对项目的整体监控应按新的基准进行。若涉及变更的项目范围及进度,则在变更后的紧邻监控中,应更多关注确认新的基准生效情况,以及项目实施流程的正常使用情况。
综上所述,项目变更管理,不是让我们不做或者少做项目变更,而是做让我们更加规范、更加标准地去做好项目变更管理工作。良好的变更管理不仅能够降低项目风险,提高项目的可控性和可预测性,还能够增强项目团队的应变能力和创新能力,从而为项目的成功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