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级项目管理专业人员能力评价(CSPM-4)的通知
2024-04-28各有关单位及项目管理从业者: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5部委共同印发的《标准化人才培养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加强我国项目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项目管理标准化人员能力素质,构建多层次从业人员培养培训体系,建立健全人才职业能力评价和激励机制的要求,培养我国项目管理领域复合型人才,依据《项目管理专业人员能力评价要求》国家标准,中国标准化协会(全国项目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将面向社会开展高级项目管理专业人员能力评价(CSPM-4)工作。
现将评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方针
项目管理专业人员能力评价,是指依据《项目管理专业人员能力评价要求》(GB/T 41831-2022)国家标准,按照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应具备的职业道德、专业理论知识、能力水平和实践工作经验等职业素养,对项目管理专业人员进行的综合评价。评价结果是对项目管理从业者项目管理能力的体现和认可,可作为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引进、培养、职称评定、任用和晋升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评价对象及申报要求
(一)评价对象
CSPM-4评价对象主要包括:各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研究院所等单位科研管理、创新管理、战略规划和落地、转型管理、产品管理、项目管理分管部门的负责人和骨干;各单位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和项目集(群)负责人;多项目运营管理人员;其他涉及项目计划、组织和控制的人员,项目管理标准化研究人员;相关级别标准化工作人员。
(二)申报要求
申报人员,须通过授权机构开展的高级项目管理能力、知识培训,并能提供成功管理和交付的复杂项目和项目群组,或国际项目工作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印章予以佐证),还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CSPM-4评价:
1.符合《项目管理专业人员能力评价实施细则》规定的“高级项目管理专业人员”申请要求;
2.获得CSPM-3(中级项目管理专业人员)、PgMP ®(项目集管理专业人士)认证、IPMP B级认证、华为HCIA-PM(项目经理)认证及以上级别;
3.全国项目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观察委员,项目管理专家库入选专家。
三、评价时间
根据受理情况,2024年10月19日,组织本年度第一次评价,后续评价时间,再另行通知。
四、评价实施
高级“项目管理专业人员”能力评价,由中国标准化协会(全国项目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具体实施,采取“评价考试+材料评审”方式进行。
申报人员,需要参加授权机构的社会正式统一培训,然后进行评价考试,递交评价材料,参与评价。
五、收费标准
评价费:2500元/人。
首次评价不通过者,后续重新评价收费:1250元/人/次。
进入“项目管理人员评价信息系统”进行缴费。
六、颁发证书
培训后经评价审核通过,颁发中国标准化协会(全国项目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印制的“高级项目管理专业人员”评价证书。
七、联系方式
中国标准化协会(全国项目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吴峰 刘子楠
电 话:010-68487196
010-68483009
传 真:010-68485596
邮 箱:lzn@china-cas.org
中国标准化协会
(全国项目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