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MI项目管理资格认证考试防疫相关事项考生告知书 (2022年8月考试)
2022-08-02一、考前准备
(一)考前7天内无跨省流动的考生,须在考前 48 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考前 7 天内存在跨省流动的考生,须在考前72 小时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两次检测间隔不少于 24 小 时)。以采样或检测时间计算,具体要求按当地检查政策执行, 请咨询所在考点。 考生应于考试当天出示或提交上述核酸证明,如考试举办地区无特殊要求,上述证明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
(二)考生至少在考前10天完成考试所在地健康码申 请,并做好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准备。
(三)考生自考前10天起,须早晚测量体温,自我观察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并每日如实填写《考生 个人健康记录表》。
(四)考生应准备考试所在地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 卡、填写完成的《考生个人健康记录表》以及下文规定的其他材料,于考试当天接受检查。不能参加考试的情形以及材料准备、现场检查、考后追踪等事项按下文规定执行。
(五)考生考前 10 天内没有境外旅居史。
(六)考生考前 7 天内未前往或途经中、高风险区所在的县(市、区、旗)。
(七)考生应在备考期间做好自我防护,考前10天内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避免与确诊病例、 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地区等有疫情风险的人员接触,避免前往上述地区外存在疫情风险的地区;建议考 生考前 10 天内避免跨省流动。
(八)各地区防疫政策如有其他要求,考生在遵守本告知书要求的基础上,仍须遵守当地相关要求。
(九)考前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1.核酸检测不符合上述要求或核酸检测阳性;
2.健康码异常(包括但不限于非绿码、弹窗等情形);
3.考前 10 天内有境外旅居史;
4.考前 7 天内来自、前往或途经中、高风险区所在的县 (市、区、旗);
5.考前 10 天内体温异常(≥37.3℃)或有咳嗽、乏力等 疑似症状;
6.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处在隔离医学观察期或居家健康检测期的人员。
7.其他不符合上述要求和考试当地疫情防控政策的情形。
(十)考生在下载准考证时须登录基金会项目管理中文报名网站个人用户签署《PMI 项目管理资格认证考试防疫相关事项考生承诺书》,承诺知悉、接受并遵守考试防疫要求。 考生如因不实承诺或履行防疫要求不力的,需承担相关责任 并接受处理。
二、考试当天
(一)考生应提前了解考场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因防 疫管理,考生无法提前熟悉考场),考试当天若需乘出租车、 地铁、公交车等公共出行方式出行,请做好个人防护。
(二)考虑到防疫检测要求,请考生提前安排出行时间, 原则上应在开考前一个半小时到达考场,配合防疫相关检测。 晚于考试规定时间到场的,如造成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若有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场,请勿在考场门口聚集或长时间等候,送考车辆即停即走,服从现场安保人员指挥。
(三)入场时,考生须戴好口罩,接受对本人身份证件、 准考证、核酸检测证明、考生个人健康记录表、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等材料的检验及体温测量。考生全部检验均符合本告知书防疫要求,体温测量正常(<37.3℃)的考生, 在签署《考生个人健康声明》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四)不满足本告知书防疫要求的考生均不得入场参加 考试。首次体温检测异常(≥37.3℃),休息一段时间后再次体温检测正常(<37.3℃)的考生,在满足其他防疫要求的情况下允许进入考场;若两次体温检测均≥37.3℃,不得入场参加考试。考试期间因事离场后返场的考生需再次接受体温检测,体温≥37.3℃的考生将被要求离开考场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过程中,若考生自我申报身体不适或考务人员观察到考 生身体不适,例如出现连续咳嗽等症状,或考生体温 ≥37.3℃,将终止考试,佩戴口罩并在监考人员陪同下离场。 如考生存在需要送医的情况,相关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考生要服从现场防疫检测和考务管理,从规定通道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有序进入考场,进入后应在规定区域内活动,考后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令,有序错峰离场。 考生进退考场、出入卫生间等任何区域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六)考生须自备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仅在身份验证时短暂摘下。考试期间不能在考场内饮水,如需饮水(自备)则需离开考场,在通风良好处饮用。
三、考后追踪
如考后有疫情防控相关追踪必要,考生应当配合有关部门的追踪。 凡存在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旅居史)、接触史、 隔离状态及隐瞒病情等任何违反上述及相关防疫要求的行为,以及拒不配合考场疫情防控工作的考生,将被终生取消 PMI 项目管理资格认证考试报考资格。对于考生违反《治安 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 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由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
2022 年 8 月 1 日